| 
  
   |  |  |  |  
   |  |     |
 
   |  |  
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	电 话:0635-8608882
 
	传 真:0635-8880047              
 
	手 机: 15965511166  
 
	联系人:王 毅 王大睿 王丽丽(经理) 
 
	邮箱:136427109@qq.com网 址:www.sdddgt.com
 地 址:聊城开发区大东钢管城三区6号
 邮编:252000
 |  |  
    |  |  
    |  |  
    |  |  | 
		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|  |  
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钢管验收标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规定了钢管(包括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)的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说明书。当产品标准有特殊规定时,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。
 
 1 验收规则
 
 1.1 钢管的质量检查和验收,应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。
 
 1.2 供方必须保证交货钢管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需方有权按相应产品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。
 
 1.3 钢管应成批提交验收,组批规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
 
 1.4 钢管的检验项目、取样数量、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,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
 
 经需方同意,热轧无缝钢管可按轧制根数组批取样。
 
 1.5 钢管试验结果,某一项不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时,应将不合格者挑出,并从同一批钢管中,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,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。
 
 复验结果(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)不合格,则该批钢管不得交货。
 
 下列检验项目,初验不合格时,不允许进行复验:
 
 a. 低倍组织中有白点;
 
 b. 显微组织。
 
 1.6 复验结果不合格(包括初验结果显微组织不合格,不允许复验的项目)的钢管,供方可逐根提交验收;或重新进行热处理(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二次),以新的一批提出验收。
 
 1.7 如产品标准未作特殊规定,钢管的化学成分按熔炼成分进行验收。
 无缝钢管新执行验收标准
 无缝管分冷拔管和热扎管,材质有普通管,合金管,执行标准为
 1、结构用于无缝钢管:GB8162-2008
 2、输送流体用地缝钢管:GB8163-2008
 3、锅炉用无缝钢管:GB3087-2008
 4、锅炉用高压无缝管:GB5310-2008
 5、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:GB6479-2000
 6、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:GB9948-2006
 7、地质钻探用无缝钢管:YB235-70
 8、石油钻探用无缝钢管:YB528-65
 9、石油钻铤专用无缝管:YB691-70
 10、汽车半轴用无缝钢管:GB3088-1999
 11、船舶用无缝钢管:GB5312-1999
 12、冷拔冷轧精密无缝钢管:GB3639-1999
 
 |  |  
                |  |  |